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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示】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12-23 浏览:2458次

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2年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和《关于印发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鲁经信循〔2017〕153号)的相关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

企业名称

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 91370304724266867J

法定代表人

韩红霞

企业所在地

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苏家沟村

所属行业

日用玻璃制品制造

联系人及电话

岳之营13853340645

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

玻璃瓶罐生产和销售

生产周期

7200小时/

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

名称

排放浓度最大值

排放标准

氮氧化物

51 mg/m3

100 mg/m3

二氧化硫

4 mg/m3

50 mg/m3

颗粒物

5.8 mg/m3

10 mg/m3

危险废弃物产生和处置情况

危险固废名称

年处置量

处置单位名称

煤焦油

419.7

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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